九岁那年,为了救陈盛安,我被火场的浓烟薰瞎了眼睛。他很愧疚。主动和我定下婚约,红着眼睛发誓。“子晴,我会照顾你一辈子。”“此生绝不纳妾。”成婚后,他一直为我寻医问药,对我照顾有加。眼睛复明那天,我正想告诉他这个好消息。却撞见他和我的妹妹抱在一起,难舍难分。“姐姐原本就是我家捡来的小乞丐,难为你照顾她这么多年。”陈盛安却笑了笑。“图个名声罢了。我巴不得她当时死在火场,救不回来。”“我初入官场,名声好听才能晋升。”原来这三年枕边温情,不过是他仕途的筹码。而我竟傻到用一双眼睛去换。心脏泛起细细麻麻的疼。可惜他们不知道。我根本不是大街要饭的乞丐,而是当年和宫人走丢,深受天恩的皇长女。转身离开,我立即给父皇写了回信。“女儿不再考虑了,愿意回宫。”1.父皇高兴极了。字迹飘洒,说三日后亲自带人来接。我站在陈府院子里,到处都是一片喜气洋洋。三年来,每逢我的生辰,府里都会用最大的阵势操办。陈盛安总温柔的对我讲述。“家里到处挂的都是水蓝的花绸,连灯笼都是你最喜欢的水蓝。”“这些东西,可花费了我不少时间。”“但阿晴喜欢,再累也值得。”这样的话天天萦绕在我耳边。我念着他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