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救了失忆的豪门小少爷,他对我一见钟情告白。我不介意他一穷二白,他吃穿用度都由我来掏。结果他恢复记忆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他的青梅,并留言:「对不起,但我们还是不要再见面了。」可就在他达到京城的那一刻,新闻播报我住的那栋楼发生火灾。一整栋楼无人生还。他当场疯了,连夜订机票飞回来认领我的尸骨。不过他注定是找不到的。毕竟当晚我在酒吧喝了一晚上酒,逍遥快活,根本没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