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好的闺蜜跳楼自杀了。而她死后,我在借给她的电脑里发现了一个常用网站。点进去,网站主页正正当当挂着她的裸照。上面标红几个大字,「人间尤物,榜一大哥带回家」。我拿着证据去警察局报警,可警察一脸为难地和我说,「我们一定会尽全力抓住对方的,可一般这种不以盈利为目的幕后之人都很难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