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类别:现实情感 作者:天航字数:4034更新时间:26/06/24 12:34:36
母亲去世那天,我被前男友甩了。我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个晚上,我光着脚从钱钟的酒吧里跑出来狼狈不堪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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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万块钱?你身上衣服、鞋子,还有这些饰品,哪一样不是老子买给你的?现在你还想要老子把两万块钱还给你?做梦!」钱钟面目狰狞的对我吼出这些话,好像那两万块钱是他理应得到的。
我气愤急了,捂着胸口跳得疼痛的心脏,「钱钟,那是我的妈妈,她现在生病急需要钱,我让你把钱还我给她治病怎么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给我买这些地摊货全部加起来也不超过两百吗?!」,我一边说着一边拽下身上的饰品扔到他怀里,「那我还给你,可以把两万块钱还我了吧?!」
「你的妈妈?那老子现在把你甩了,对老子来说不过就是一个陌生人,你要把这些东西还给老子?」钱钟说到这儿,用手点了点桌上的几罐酒,「行啊,你把这些酒喝了,老子就考虑一下。」酒吧包间里的灯光闪烁不停,但我能很清楚的知道它们都是些后劲很大的酒。
看到钱钟吊儿郎当的揽着旁边的姑娘说出这些话,我忍不住的生理恶心,但为了钱我还是照着他说的做了,然后朝着他伸出手。「哟,就这么想要钱啊,那你把我送你的东西全部都还我,我就给你钱。」说完这话,钱钟用眼睛扫视着我,「包括衣服哦。」
到此刻我才完全看清这个人自私自利的全貌,我一口气缓不过来,「钱钟你这个人真恶心!」然后不过脑子的脱下鞋子砸向他,然后摔门而去。
我跑下台阶,因为只有一只鞋子,我重心不稳,扭到脚摔了下去,我看着明显变肿的脚对自己说,「不能哭顾婉兮,绝对不能哭。」可是委屈愤怒的泪水还是止不住的往下掉,我顾不上右脚的疼痛,只想要赶紧离开这个令人作呕的地方,于是扔掉另一只鞋,从酒吧里跑出来。
那是深夜,我跑到公交站发现已经没有了公交车可以回学校,郊外的出租车也不见踪影,就算有,我也没有多余的现金打车,刚想看看手机里有多少钱,要不找人借一点,可手机偏偏在这个时候没电关机了。
我站在车牌前发懵,此时脚踝也开始发疼,看着因路上的碎石头而更难看的脚,刚才的一幕幕再次浮现在我的脑海,于是我蹲下来抱着头开始哭,「凭什么,凭什么啊!」我没有哪一刻比此时还要痛恨我自己,当初为什么会瞎了眼看上钱钟,是因为他的花言巧语吗?多么愚蠢的我。
心中的怒火越烧越旺,于是我发疯似的对着空荡荡的街道大骂到,「钱钟你这个有娘生没娘养的贱种!除了衣服、鞋子还有饰品,你还给过我什么!去死吧!那两万块给你买棺材!」
2
陈遇之他们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深夜的飙车赛,一群人骑着改装过的机动摩托车一路呼啸而过,声势浩浩荡荡。
其中几辆车径直开到我面前,吹着不怀好意的口哨,「嘿,美女,这么晚怎么一个人在外面啊,要不要和哥几个兜兜风?」
那一刻的我也不知道发什么神经,或许是酒精上头导致脑子不清醒,一口便答应了下来,「去就去!」没等车上的花臂大哥反应过来,我就已经跨了上去,摆出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
旁边的人一下子哄闹起来,骑车的花臂没办法,熄了引擎转过来对我说,「美女,我只是开开玩笑,载着你我要怎么飙车?这样,我和你交个朋友,下次我再带你,可以吧。」
我不听他的,非要坐在车上不下去。一个绿头发的男人在旁边嘲笑他,「老刘啊,让你耍嘴皮子,这下好了吧,被人家赖上了。」
「快快快,别笑了,这妹子好像喝多了,你们谁打电话给陈哥告诉他一声啊,」花臂无奈了的看了我一眼,「妹子别哭了……这......我也不会弄啊……」
然后我就看到陈遇之从前面带着医疗箱骑车过来,显然他是这次活动的组织人。花臂指了指背后的我,陈遇之看了看我满目疮痍的脚,问我,「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我抬起哭花了的眼睛,对他说,「说好的带我兜风,到头来又赶我走,都骗我,都是骗子。」
刚刚的花臂点头哈腰地把医疗箱打开,「陈哥,就是这个样子,说什么都不听啊。」
陈遇之看了看还在说着醉话的我,对我说「要么,安静,我给你处理伤口带你回家,要么,你继续在这耍酒疯,我们没有理由管你。」飙车赛被干扰让陈遇之生出了一丝烦躁,「其他人先去玩吧,老刘留下来帮我。」
陈遇之看着立马安静下来的我,对旁边的花臂说「把那瓶新的酒精打开,先给我们两个手消消毒,然后拿镊子、棉签、纱布出来,把那瓶新的碘伏打开……再给我拆副一次性手套。」
陈遇之一边有条不紊的吩咐着一边用镊子夹出我脚底的碎石头,然后毫不温柔地将一整瓶碘伏淋在我的脚上。
「嘶……」我忍不住缩了一下脚,陈遇之看着我扭曲的表情,开玩笑的说了句「这么怕疼?下次就记得穿鞋了。」等我把脚放回原位后,他像是知道待会我还会缩脚一样,加重了捏我脚的力度,倒了半瓶的酒精后将我的脚缠了起来,「好了,帮我把她驾到我车上。」
两个高我一个头的男生把我腾空架起,然后让我在空中跨上车子,我至今都忘不了那个诡异的画面,「那陈哥,我可以走了吧?他们那边已经吃上菜了。」花臂小心翼翼的说出这句话,然后被陈遇之一记眼刀憋了回去,「先和您送完她……我们一起去。」
上了陈遇之的车后,我问他「有充电宝吗?我想给手机开个机。」
陈遇之听了打开储物箱扔给我一个充电宝,然后就载着我回家了,夜晚的风灌进陈遇之的衬衣,和那个花臂背后的汗臭味不同,他身上有好闻的味道。
我趴在陈遇之的背后一路哭着,不是因为钱钟,而是看见妈妈主治医生发来的死亡通知。
剩下对陈遇之的记忆,是他湿了一大片的后背,和他专注开车的英俊侧脸。
3
母亲走后,我时常盯着手机里她去世那个晚上主治医生打来的未接电话和几条短信发呆,心里悔恨不已,如果没有认识钱钟,我就不会连妈妈的最后一面都见不到。
主治医生发来的第一条信息是「病人罗玉凤于x年x月x日凌晨两点二十九分五十四秒丧失生命体征,确认死亡。」后面跟着的是一个名为「病患罗玉凤遗言」的音频文件,再后面一条信息就是医生对我的批评,说不该在这种特殊时期让手机关机从而接不到医院电话,等我们处理好病人的后事就可以去医院认领遗体了。
我回复了医生的信息后,看着那条音频文件,我知道我应该打开它听妈妈说了什么,但我害怕再次听到母亲的声音,我会熬不下去,于是我把它下载了下来,放到云盘里,想着或许有一天我能有勇气打开。
我关掉手机,开始收拾房子。房子不大,是妈妈攒了半辈子钱自己买的,入住这里的那天,我还在上初一,妈妈当时摸着我的头笑着说「小兮,我们有自己的家了,以后你不用在跟着妈妈到工厂了。」没有房子之前我和妈妈生活在她上班的厂里,每天吃着工厂发的标餐,住在工人宿舍里。
我一边收拾出妈妈的东西,一件一件的回忆着,然后又放回原位,我不知道我在干什么,或许只是想用过往来补全现在的残缺。
后来的几天里,我一直在为妈妈的后事忙碌,联系殡仪馆,通知亲属哀悼,购买丧仪用品等等,我看着殡仪馆里价位不等的骨灰盒,我咬了咬牙买了一款五千多的,妈妈生前都没能住上好的房子,死后也不能因为钱受委屈。
做完这些后,我去医院接母亲,人真的很奇怪,明明停尸房里所有人都是一样的盖着白布,但还是能一眼认出熟知的人。
丧事定在了妈妈死后的第七天,来的亲戚不多,加起来不到十个,而原本像人间蒸发一样的母亲的娘家人却在此时出现了,带着一个粗制滥造的花圈,随了六百块钱的礼金,然后告诉我他们要收回母亲的那套房子,给母亲的弟弟结婚用。
我看着这些人面兽心的东西,觉得寒心,因为母亲没有遗嘱,所以房子是由我们平分,如果不把房子给他们,他们就要卖掉房子,虽然我不想让这些垃圾住进我家,但也不想将母亲给我的第一个家变成银行卡上冷冰冰的数字,于是我被迫的同意了,他们很高兴,还说我有空可以回来看看。
我搬出房子的那天,丢掉了很多东西,除了妈妈的首饰盒和床头柜里的相册。
他们说因为我还没有成年,他们又无力照顾我,所以给我找了一个也在这个城市的远房亲戚让我寄宿在他那,每个月他们会打一千块钱的生活费和零用钱到亲戚那,直到我成年。我对此感到无所谓,反正下学期我也会申请住宿,至于生活费,不得不夸他们精明,用七千块钱就能换一套房子。
我接过他们写的地址,一个人拎着箱子,头也不回的就走了,那天我坐在出租车上,哭了很久,从此没有再哭过。
4
远房亲戚是个喜欢喝酒的大汉,每次晚上喝得烂醉回家的时候,都会殴打他的妻子,门外的鬼哭狼嚎响彻云霄,我只能将房门反锁,把耳机里的重金属音乐调大,我知道这样做会显得很无情,但我不想被波及。
亲戚清醒的时候总会在我的耳边念叨我在这里吃他的用他的却一毛都没有给他,似乎这样说能显现出他的无私慷慨,但母亲娘家人打来的生活费他却只口不提,我不想戳穿他,因为怕他恼羞成怒,下次连我一起打。
在他家过年的那天,亲戚的妻子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收拾行李跑了,那天我看着她从犄角旮旯里翻出来六十八块钱准备走,圣母心泛滥的我给了她一百块钱,明明我自己都不够钱用。她很感激的看着我,接过钱让我也赶紧跑,然后提着箱子走了。
亲戚晚上回来,吵嚷着过年怎么不烧饭,然后发现妻子不在家,衣服也收空了,气急败坏的他开始找我发泄,他疯狂拍打我的房门,嘴里还一直叫骂着说我是个贱人,我在他快要破门而入的时候抱着必死的心态从四楼的阳台跳了下去。
我命大,掉到楼下的挡雨板上,只是有点轻微的擦伤。
突然天空下起了雨,黄豆大小的雨打在我的脸上,老旧的居民楼隔音极差,躺在这里我还能清楚的听见亲戚在房间里不停的咒骂,摔东西,就这样,我听着他发出的声响从骂那些不堪入耳的词变成深夜的呼噜声。
我一个晚上没有睡,一直等着他离开居民楼,我没有钥匙,所以只能爬回房间,然后火速收拾好所有东西,又从他放钱的盒子里拿了六百块钱,就搬出了那里。
路上我还在为我的聪明暗自得意,比那个和他生活了这么久都不知道他把钱放在哪的蠢女人
好太多了。
虽然我音乐天赋高,提前就被音乐学校录取,但我现在积蓄不多,按照上个学期的开销,还没取得名誉我就会饿死街头,所以只能从音乐学院退学。
退学那天,我故作轻松的对老师说「如果不是造化弄人,我下个学期是要住在学校的,可惜啊,没钱。」老师说起因为妈妈才写的走读申请,并问到她的身体状况,我告诉他母亲已经去世了,他感到抱歉,并说可以帮我保留一年的学籍,他永远欢迎我回来。
我笑了笑,对他说了声再见就走了。
我把小提琴卖给了一直惦记它的一个学弟,他说六千块钱,我笑骂他不要脸,这可是法兰山德的MV4,买的时候花了我一万多,加上我保养得像新的一样,再怎么也要收九千,他又跟我讲了会儿价,最后以八千五的价格买了下来。
之后我找了份在餐馆当服务员的工作,不为别的,只是这里包吃包住。才来没多久,就看见钱钟带着他的妞来餐馆吃饭,是我招呼的他们那桌,端茶送水上菜。钱钟玩味的扫视着我,把嫌弃两个字演绎得淋漓尽致。
吃完饭后,钱钟给我小费,我不要,他冷笑了一声,说「拿着吧,明明这么需要钱。」我看着他高高在上的样子,忍住了打他的冲动,从他手里接过钱,笑着说了声老板慢走,我知道这样做只能恶心到我自己,但是没必要和钱过不去。
在钱面前,我卑微得没有自尊,真想像作家三毛说的那样——有一天,如果不小心发了财,要抱上几千万美金来,倒上汽油烧,点了火,回头就走,看都不要看它怎么化成灰烬。如果要烧的话,还要在钱钟和那些亲戚面前,看他们极度痛苦的表情将是多么大快人心。